1、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①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想要报销与生育有关的费用的,必须连续缴费达到一年以上(包括一年);
②参保职工由于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导致的费用才能报销。
2、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①生育保险参保者由于发生急诊、急救(涵盖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参保者自己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电话报告。
②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由参保者自己先进行垫付。
③出院后90天内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来补偿。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医院级别需明确,无法确定级别看作一级医院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