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依据为: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财产”(是可以抵押的财产),作为物权的一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也是“对世权”,就是可以对抗任何人非法要求。
3.当然,在你的房屋被抵押后,土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这样对你的物权就有了抵押合同的限制,但仍然可以对抗第三人(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只受限于抵押合同,不受限于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