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开工报告上的所有单位都盖公章的。
2.包括总包、监理、业主。分包不是责任主体,不用盖章的。
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法律问题2022-12-05 14:17:53智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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