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拟报考宏志班的学生要于5月16日至17日向所在初中校提出申请;只有经招收“宏志班”学校所在区教委认定,符合宏志生条件并在考试院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学校的“宏志班”专业。
通知明确,宏志生须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填写《2022年北京市宏志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其中之一及本人户口簿到所在学校申请。
各初中学校对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于5月18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宏志生材料报送本区中招办。19日,区中招办汇总学校报送材料,分别转交给考生拟报考学校所在区中招办,之后报送给本区教委复核。拟报考学校所在区教委会同区民政部门组织复核后,将符合条件考生名单于27日前报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考试院提醒,拟报考“宏志班”专业的考生,须将招生学校“宏志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