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在夏、商和西周时为荆州南境。
2、春秋、战国时代属于楚国苍梧,洞庭二郡。
3、秦始皇设黔中、长沙两郡;
4、西汉初期属于长沙国,汉武帝之后属荆州刺史辖区,辖武陵郡、桂阳郡、零陵郡和长沙郡;
5、三国时属吴国荆州,置昭陵郡,为荆南五郡;
6、西晋时分属荆州和广州;东晋时分属荆州、湘州、江州;
7、南朝宋、齐、梁时分属湘州、郢州和小部分荆州,南朝陈时分属荆州、沅州;
8、隋高祖开皇九年(589年)平南陈,而统一中国后,在湖南设长沙、武陵、沅陵、澧阳、巴陵、衡山、桂阳、零陵等八郡;
9、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时分属山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在衡州置湖南观察使,从此在中国行政区划史上开始“湖南”之名;
10、五代十国时期,马殷据湖南,建立楚国,国都为长沙。
11、宋朝分全国为路,路下设州、府、军、监,各辖若干县。湖南主要在荆湖南路。
12、元代实行行省制度。湖南属湖广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