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运村又叫奥林匹克村或者运动员村。指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为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提供的集中住宿的处所。奥运村从运动会开幕前两周开始使用,闭幕三天后结束使用。
2、奥运村作为各国家和地区运动员及代表团成员的主要居住地,承担着全部奥运会和残奥会运动员、官员在住宿、餐饮、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也是各国和地区运动员集中举行国际交流和联欢活动的场所。
3、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村的位置应在主体育场、练习场附近。奥运会组委会应负担运动员、官员工作人员在奥林匹克村的全部膳食费用和在当地的交通费用。
4、由于奥运会期间奥运村中都居住着数千至两万名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运动员、官员,可以说是个名副其实的小“联合国”。而每届奥运会的奥运村,都会成为该届赛事完美与否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因此奥运村也有着“天下第一村”的美誉。
5、各代表团入住奥运村都要举行入村仪式。在初期的奥运会上,来自各国的选手和官员部分散在各个宾馆里面,这不利于奥运会的组织工作和各国运动员之间的联系交流。1924年第8届奥运会在巴黎举行,主办者第一次将参加者集中安置在特意建造的木制房屋中,这就是最早的奥运村。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该市在离主体育场不远的地方专门建造了供运动员和正式工作人员居住的建筑群,从此这个做法成为一个传统,并在《奥林匹克宪章》第42条加以规定:“为了使所有运动员、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住在一起,奥运会组委会应提供一座至少在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前两周至闭幕式后3天期间可入住的奥林匹克村”。
6、奥林匹克村是专供参加奥运会的选手住宿的地方。1924年在法国巴黎举办第8届奥运会时,法国人在运动场专门为参赛运动员修造了一排木质结构的住房,这就是奥林匹克村的雏形。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上,美国首次为所有的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修造了专门的宿舍,以后便被人们称为“奥运村”。这一成功经验引起了国际奥委会的重视。后来,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中明确规定,东道国应为男女运动员提供良好的专门住所,以让运动员和运动队官员住在一起。村的位置应在主体育场、练习场附近。
7、奥林匹克村应符合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奥林匹克村须知》的要求。居住在奥林匹克村的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名额由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确定,他们不可超过报名运动员人数的50%。“奥运村的位置应在主体育场、练习场附近”。在奥运衬中,规定必须有餐厅、医院、商店以及文化娱乐中心当辅助设施。
8、1952年中国奥运代表团赶到安赫尔辛基时,奥运会的比赛已接近尾声,但仍然在奥林匹克村举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这是五星红旗第一次在奥运会上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