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珏,汉语文字。读作jué,最初见于甲骨文,即《说文解字》:“二玉相合为一珏。凡珏之属皆从珏。瑴,珏或从。古岳切”本义为合在一起的两块玉。
2、基本字义:
珏 (名词) 拼音: jué
象形兼会意。本字为“二玉相并之形”,意为“二玉相碰之声”。
解释:聚合在一起的两块玉。
双玉,二玉相合为一珏
珏,二玉相合为一珏。――《说文》
翁伯以礼玉十珏以授仙童。――《太平广记》引《仙传拾遗》
作用:可以以此作为信物让两人拿或做礼物主人(送的人)和客人(收礼的人)各拿一部分
《左传·庄公十八年》:“皆赐玉五瑴,马三匹。”陆德明有释文:“瑴,字又作珏。”又用于人名。
3、字典解释:
【午集上】【玉字部】珏;康熙笔画:9;页码:页730第08;
【唐韵】古岳切【集韵】【韵会】【正韵】讫岳切,音觉。【说文】二玉相合为一珏。【徐锴曰】双玉曰珏。【集韵】或作瑴。又【类篇】古禄切,音谷。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