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叙文是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以写人物的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体形式。记叙的顺序一共有五种,分别为顺叙,倒叙,插叙,补叙,分叙(平叙)。
2、顺叙,是最基本、最常用的叙述方式,它是按照事情发生、发展和结局的时间顺序来叙述的。
3、倒叙,即将事情的结局或某个最重要或突出的片断提到前面叙述,然后再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进行叙述。倒叙并不是将整件事情,从结局到开头的发展顺序的倒转,而是将事情中的某个部分提前来叙述,属于是局部的“倒插”。
4、插叙,即在对中心事件的正常的叙述过程中,插入一些有关的内容,然后再接着叙述原来的内容。
5、补叙,即文章有时根据内容的需要,要对前面所写的人或事作一些简短的补充交待,这种写法叫补叙。补叙通常是中心事件的有机组成部分,文章的关键之处。
6、分叙,是指叙述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同一时间内不同地点发生的事情,也叫平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