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介绍: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就是质数。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就是质数,否则称为合数。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4、质数的个数公式π(n)是不减函数。5、若n为正整数,在n的2次方到(n+1)的2次方 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7、若质数p为不超过n(n大于等于4)的最大质数,则p>n/2 。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整数(0除外)整除的数。以下条件,满足任何一个就是合数。1、是两个大于1 的整数之乘积。2、拥有至少三个因数(因子)。3、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4、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