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的因数有1、5、7、35。因数也叫约数,定义: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0不是0的因数。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例如:2X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相关性质:
1、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2、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4、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将需要求最大公因数的两个数A,B分别分解质因数,再从中找出A、B公有的质因数,把这些公有的质因数相乘,即得A、B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