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研究生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2、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推免资格的公费师范生须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可进行推免,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公费师范生可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累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