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2-12-05 21:35:42智慧百科

湖北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3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2)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3)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4)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5)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行贿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并具有如下情形的:

①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②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③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对犯行贿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就是说,如果同时具备被勒索给予财物和没有得到不正当利益两个条件,不能以行贿论处。如果行为人系由于被勒索而给予财物的,但是行为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的,仍应以行贿论处。

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等情形的,构成行贿罪。

行贿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职务廉洁性,因此国家对于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符合《刑法》第390条规定的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将会对此定罪量刑,但是也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比如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就会对此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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