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民事诉讼

法律知识2022-10-31 12:00:30佚名

交通肇事的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的民事诉讼一般有哪些程序呢?交通肇事的民事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肇事民事诉讼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了解详细内容。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四、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五、法庭辩论终结

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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