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拆迁关停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关停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工厂必须支付哪些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拆迁工厂的补偿协议应载明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工厂。在合同中应注明工厂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工厂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工厂的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四、工伤拆迁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制作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工厂拆迁必然会造成工厂关停这样的结果,但是拆迁工厂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征地主管单位决定拆迁工厂的,会实地到工厂进行调查,随后要按照制定好的拆迁补偿政策给工厂支付补偿金,工厂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需要配合行政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