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吗
需要保证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方式有担保人和保证金两种,申请取保候审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担保方式。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只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有人身自由、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就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对保证人是谁则没有特殊规定。就是说满足上述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保证人,一般由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朋友担任,甚至立案嫌疑人的律师也可以担任。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不拘留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对于那些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吗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构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在中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构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构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构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构。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还要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的决定需要由检察院作出,要出具书面的文件,要介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