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2-12-07 10:02:12智慧百科

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除此以外的林权流转是否需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流转各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4、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发同意;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5、对于集体林地,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6、以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注意《民法典》中对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此外,出租后转租的,应当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7、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最长期限为70年。同时,如果是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能超过该林地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

二、解除林地承包合同的方法是什么?

1、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签订承包合同的主体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中要包括承包期限。解除承包合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单方面解除合同,具体选用哪种方式是由实际情况决定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条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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