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仲裁最长多久可以结案?
劳动纠纷仲裁最长60天可以结案,一般的劳动纠纷案件,45天就可以结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不服劳动纠纷仲裁裁决书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劳动仲裁裁决书等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劳动纠纷的仲裁裁决书?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劳动纠纷结案后公司不执行仲裁裁决怎么办?
公司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生效证明;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庭审理劳动纠纷的期限是受法律约束的,仲裁庭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劳动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正式出具仲裁裁决书之前,会先对劳资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也可以调解方式结案,仲裁庭出具的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