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还有效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合同内容不真实,但是合同内容仍然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合同仍然可以有效;
3、不真实的地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违反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无效。
合同内容不真实,不代表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的一致意愿,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无效情形,那么该合同有效。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有几种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可撤销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了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内容和实际不符怎么办
合同内容和实际不符的,如果当事人对实际履行的义务表示接受的,则可以达成变更协议;如果不接受的,可以催告对方正确履行,如果履行不合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不明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就约定不明的事项制定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内容不真实,可能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无效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意思表达不真实的合同有三种,第一种是由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第二种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显示公平,第三种是采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趁人之危时订立的合同,这三种合同都属于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