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怎么判处?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
(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 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
三、强迫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区别是什么?
强迫他人吸毒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本同,所明显的区别在于客观表现上的不同,前者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性的手段,后者则是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此外,从犯罪对象上看,前者在暴力、胁迫下违心地吸毒,后者在引诱、教唆、欺骗下,由不愿到情愿吸毒。二者在法定刑上是不同的,要严格加以区分,不能造成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问题。
只要是故意实施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会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的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会重罚的。强迫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区别主要是是否采用强迫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