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给生活费算家暴吗?(不给生活费算不算家暴)

法律知识2023-01-18 08:55:41未知

如果不给生活费算家暴吗?(不给生活费算不算家暴)

一、如果不给生活费算家暴吗?

不算。常见的家暴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身体暴力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家暴形式,同时也是最严重的一种。身体暴力通常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施加攻击的行为,例如拳打脚踢、打耳光、揪头发,甚至是用刀扎、皮带抽打或烟头烫等。如果女性正是遭受这样的家暴,建议暂时分居,情况严重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先保护好自己,才想办法如何拯救婚姻。

(二)性暴力

性暴力比较隐蔽,而受害者也需要相当大的勇气才能揭发施暴者的家暴行为。因此,通常性暴力不容易被发现,让受害者饱受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性暴力是指在对方表示不同意的时候,用暴力手段威胁对方发生性关系,或残害对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如果遭遇这种类型的家暴,建议女性要跟丈夫做一个深层次的长谈,经过沟通了解之后依然是往日的作风,那么就要勇敢地站出来,向法院、心理专家或情感咨询师寻求帮助。

(三)精神暴力

这是最为隐蔽的一种暴力方式,甚至受害者深受对方的精神折磨,也不知道自己正在被家暴。精神暴力不容易被辨别和发现,但也有明显的行为特征。精神暴力是指通过辱骂、贬低、恐吓、诽谤等方式,直接影响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绝沟通、不允许对方和外界接触、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

二、家暴通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只要对家庭成员的精神或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均构成“家庭暴力”。

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互敬互爱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有权利报警,并要求警方追究其违法甚至犯罪责任。

打人者可以持相关的警方调查笔录,卷宗,作为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客观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并于离婚诉讼之中,己方作为无过错方,依法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应该给生活费但是不给生活费不能够算是家暴充其量算是虐待。如果这种情况已经维持了很长时间那么可以以虐待罪的罪名向法院发起起诉。当事人如果是受到了身体上或者是心理上的伤害,比如说其中一方对当事人进行殴打,这些情况是可以以家暴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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