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效力是什么样的
1、劳动合同变更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合同变更的效力在于使原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2、劳动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向将来,根据合同效力产生的一般法理,合同变更仅对未来产生效力,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变更前的时间。
3、劳动合同变更与损害赔偿的关系,合同变更后有可能使一方因变更而遭受损失,受损方可否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变更劳动合同以后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变更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的内容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同意,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任何口头达成的协议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