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
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加药品金额加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加药品金额加住院服务金额
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人数乘以天数乘以70%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加住宿费加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乘以往返次数 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乘以天数 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乘以天数
享受条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乘以器具数量
条件: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及其受理部门是什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了工作性伤害之后,对劳动者来说应当尽快的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说要告知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之后,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比如说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