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轻伤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2-12-03 10:01:16智慧百科

故意伤害轻伤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轻伤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诉讼的主体不同,致人轻伤构成犯罪,可以直接报警,公安局立案侦查,最后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是自己收集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故意伤害必须轻伤以上才构成刑事案件,为公诉案件。但轻伤情况下公安、检察机关不立案的可转为自诉案件。

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说算就算了的,是由国家说了算,所谓国家就是指公诉机关(检察院)说了算。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构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

这两者的区别体现在诉讼主体方面,公诉案件要由检察院起诉,而自诉案件由受害者自己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子,事实清晰的刑事案件,侵犯被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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