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强拆派出所不立案合法吗?
司法强拆派出所不立案是合法的,司法强拆是强制性的,司法强拆的条件是: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二、征地单位申请司法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拆迁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房屋拆迁的法定条件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对房屋拆迁决定有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和房屋拆迁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上,民事主体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政府部门的拆迁决定不合理,就必须配合,行政征收一般都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比如在修建公路或者修建高铁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征收土地,征地时对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也是由政府部门单方面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