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的十三薪是否等于年终奖
十三薪也称为年底双薪,一般是单位年底按照约定向员工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与年终奖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十三薪被认为更侧重于奖励的性质,不属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劳动报酬。
十三薪并不必然等于年终奖。相对于年终奖的发放,用人单位对于十三薪的支付制度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因为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或劳动福利,在双方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并负有就考核情况进行举证的责任;十三薪则不同,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在相关制度中对支付条件进行规定。一般来说,年终奖的发放应当与绩效表现挂钩,用人单位应当有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流程、考核结果等。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员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同时,如果是新员工,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规定,一般也会支持新员工得到一定比例年终奖。
二、年终奖是劳动报酬还是劳动者福利
关于年终奖,由于其法律性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故在实务中,应当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兼顾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原则出发,根据双方的约定、劳动规章制度规定、发放惯例、劳动关系存续状态、双方过错等,综合认定年终奖是否应当支付、如何支付、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
为规范年终奖发放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也应当就是否发放年终奖、发放年终奖是否需要进行绩效考核、年终奖发放标准及条件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避免发生争议时无章可循。
“十三薪”与年终奖都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东西,“十三薪“是用人单位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额外发放的月工资。而年终奖是企业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劳动者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就是说十三薪是公司对员工进行的工资额外发放,在性质上属于月工资的概念,而年终奖是奖金的概念,性质上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