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起诉后对方故意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纠纷起诉后对方故意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怎么办?
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民事诉讼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形包括: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民事诉讼中被告有哪些基本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四、民事诉讼被告有哪些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
2、有权提起反诉。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行和解。
6、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有权提出上诉。
7、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有权提出申诉。
被告方故意不出庭并不代表法院的审理工作无法进行,而且,被告如果用这种消极的态度对待审理工作,对原告反而是有利的。对于被告来讲,如果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符合实际情况,被起诉后,在法院宣判之前也可以和原告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原告可以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