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超过两千会怎么判决
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构成的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只要是构成了实际的犯罪行为,通过犯罪行为获金额来计算,通过金额数目的多少再增加处罚期。
1. 犯罪情节一般的情况,根据所获得的金额。只要获得的盈利每增加六千元,就可以增加刑期两个月,其中还有隐瞒或者掩饰的,通过网络犯罪所获得的,每增加三千元,又会增加两个月的刑期。
2. 犯罪严重情节的,在这个犯罪中金额每获得两万元,可以增加刑期两个月,如果是有通过网络犯罪故意掩饰的,每获得六千元,再可增加两个月刑期。
3. 是掩饰,隐瞒盗窃,抢夺机动车的,每有一辆机动车或是机动车的价值每超过十万,增加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4. 法院在审判中认为还可以增加的刑期的情况等。
凡是出现以下的情况之一,增加上诉判刑的百分之二十
1. 多次为同一个或同一个团伙掩饰或隐瞒类似的犯罪活动。
2. 在一年之内因为曾经隐瞒过犯罪和隐瞒掩饰犯罪产生的利益,而受到过行政处罚的。
3. 有其他情况可以被法院从重处罚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何认定
1、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2、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
3、收购,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要注意区别“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是指买赃自用,其主观上是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而不是故意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收购赃物,对于购买特定的少量赃物自用的,不宜认定为犯罪,但对购买他人犯罪所得的机动车等财物的,应认定为收购赃物罪。
4、代为销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则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及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司法秩序来进行判断,其核心标准在于掩饰和隐瞒两种效果。
5、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只要采取这两类方法,达到了妨害司法活动的程度,则是本罪的客观行为。
公民在发现了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的收益,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而不应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涉案的数额及犯罪程度来确定量刑,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