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询与家庭治疗发现,婆媳关系矛盾,从婆婆方面说,主要发生在下列婚姻关系结构的家庭中:
——单亲母子家庭:母亲早年离异或丧偶,无再婚并独自养育儿子成人,儿子结婚后,由于母子之间爱的关系被新的婚姻关系所削弱,而导致婆媳俩人之间发生“争夺一个”男人的战争。
——婚姻缺陷家庭:夫妻关系不良,情感冷漠或疏远,母亲过多将自己的情感与生活意义建立在与儿子的关系中,儿子结婚后,母亲仍不能够回到自己的婚姻中回归与自己丈夫的关系,并表现出对儿子的强烈依赖。多数情况下,这样的母亲会试图和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以此回避或疏远自己的老伴。
——控制型母子关系:虽然家庭婚姻关系完整,夫妻关系紧密,但母亲处在绝对“控制者”的位置,是家庭中不容挑战的权威。儿子结婚后,因而媳妇的介入,母亲感到自己的权威地位受到挑战,于是爆发婆媳大战。
——愧疚型母子牵连:母亲是惩罚性人格,在儿子成长过程中形成了针对母亲的愧疚,表现为超常“孝顺”。婚后将母亲的需要仍看得要于一切,由此疏远自己的妻子儿女,导致妻子对母亲的妒忌、敌意与攻击,以间接表达对丈夫的抱怨与不满。
——多代际同堂家庭:其中,祖孙三代同堂是主要的家庭形式。在这种家庭结构中,在对孙子辈的教育与家庭权力分配(如财产管理权、家庭事项主导权等等)上,成员之间容易发生冲突,诱发婆媳关系紧张。
从儿媳的角度说,之所以导致婆媳关系紧张,主要是性格上与婆婆发生“相似性冲突”或“文化性冲突”。
所谓“相似性冲突”主要指婆媳之间具有相似的或一致的个性,譬如都属于个性强势的女人,出现“一山不能容二虎”的难题。如果婆媳两个人都属于极端弱势货无助感太强的女人,就会出现“争宠”现象,引发婆媳之间的妒忌性冲突。一般来说,婆媳之间性格相似,矛盾较多,性格互补,冲突较少。
所谓“文化性冲突”主要指因婆媳之间在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以及家庭生活习惯上的不义之而导致的关系冲突。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不同家庭或家族文化的联姻,需要经历一个个性与文化的磨合期。婆婆通常是自身家族文化的坚定的捍卫者,儿媳脱离自己的原生家庭进入丈夫与婆婆的家庭空间,如果家庭文化和生活习惯差价太大,往往会有不适应的感觉。这使婆媳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另一常见原因。
婆媳关系的产生与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处于“儿子”和“丈夫”双重角色上的那个男人,因为他是婆媳关系紧张的焦点。如果男人受控于他的母亲的情绪,减弱对妻子的关注,势必引起妻子的不满;如果忽视母亲的存在而一味袒护自己的妻子,必然导致母亲的不悦。这种“两难”境地致使许多身居婆媳冲突焦点的男人选择回避或逃避。对于身兼“丈夫”和“儿子”两个角色的男人来说,在婆媳关系冲突时保持“中立”、“不卷入”、“不逃避”、“和解”的姿态,有利于平息婆媳冲突。不过,男人们应该记住:对于你的未来生活而言,妻子和孩子总是你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而不是优先考虑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