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时间:9月14—16日
采样对象:石湾镇辖区内全体市民
核酸采样点和采样时间
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提前使用“粤核酸6”录入身份信息生成二维码(之前生成的二维码仍可使用,无需重复生成)。听从所在片区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和标识指引有序完成核酸采样。老人、孩子可由家人代为登记。请到核酸采样点采样的居民务必扫“场所码”入场,如老人、小孩无法扫“场所码”入场的,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2.采样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3.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要前往核酸采样点参与第三轮区域核酸筛查:
(1)曾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请在接种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检测。
(2)粤康码为黄码的居民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行前往石湾合署办公点报备和采样(石湾派出所)。粤康码为红码的居民请停留原地,并立即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3)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居民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