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源于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离开广州: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地区内人员离穗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汕头:
省外或省内发生疫情的城市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汕,抵汕24小时内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内未发生疫情的城市来(返)汕,提倡抵汕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防疫提醒:
1、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在没有接种禁忌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3、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4、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