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第55号)
10月13日,我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10月10日9:50-10:50左右到过昌泰华源购物中心;10月11日9:30-10:00左右到过县医院门口核酸采样点;10月11日9:00-15:00左右到过七馆一中心;10月12日8:30-9:30左右到过嘉靖园小区正门小广场核酸采样点的人员,立即居家静止,并主动向社区和网格员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居民朋友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因未主动报备、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