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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措施及延长竣工交付期限的批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及延长竣工交付期限的请示》(广住建〔2022〕378 号)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长政策实施时间。原则同意将《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广府办发〔2022〕56 号)
和《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广府办发〔2022〕63 号)施行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二、原则同意延长竣工交付期限。因 2022 年夏季高温天气限电和 10 至 11 月疫情影响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
可抗力情形,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期间,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期限、交付日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实际
情况依法与施工单位、购房业主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原则上顺延最长不超过 2 个月。
此复。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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