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刘艺龙
2月1日,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洪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知君注意到,李洪信曾任吉林市代管县级市桦甸市委书记,包括他在内,桦甸市已有三任市委书记落马。
退休5年后被查
李洪信。资料图
李洪信,1957年11月出生,吉林公主岭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开资料显示,李洪信曾任长春市代管县级市公主岭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公主岭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8月,李洪信转任桦甸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后去“代”转正任市长。
2008年3月,他出任桦甸市委书记,2011年10月明确为副厅级。
2012年6月起,李洪信担任吉林市政府党组成员,直至2017年12月退休,期间还曾任哈达湾搬迁改造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
桦甸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龙岗山脉北侧,第二松花江上游;幅员面积达6624平方千米。全市共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5个街道、9个乡镇、总人口约34.13万人,全市人口以汉族为主。2001年3月被吉林市政府确定为建设中等城市试点,赋予部分地级管理权限;2020年获得首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百强县。
继任者被留置时还在应约去吃喝的路上
政知君注意到,包括李洪信在内,桦甸市已有三任市委书记落马,另外两人分别是:
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于国华,2007年11月被查;
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邱鹏,2020年12月被查。
邱鹏。资料图
邱鹏,1964年5月出生,吉林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1年8月,邱鹏出任桦甸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三个月后,去“代”转正任市长。2012年6月,他被任命为桦甸市委书记。
李洪信于2008年3月至2012年6月任桦甸市委书记。邱鹏与李洪信搭班子近一年,还是其继任者。
2016年6月,邱鹏转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不到两年,他履新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
官方通报指出,邱鹏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钱色交易,长期与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甘于被围猎,以权谋私。
2021年7月,邱鹏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09年3月至2016年5月,邱鹏在担任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桦甸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21年9月,吉林省纪委监委对2020年以来查处的5名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违规吃喝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就包括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邱鹏。通报指出,邱鹏借外出招商之机,接受某商贸公司老板宴请,大吃大喝;邱鹏始终我行我素,沉迷于吃吃喝喝,直到被留置时还在应约去吃喝的路上。
落马市委原书记被判无期 非法持有3支枪支
另一名落马的桦甸市市委原书记于国华,出生于1958年12月,2002年任桦甸市委书记。2004年,他出任吉林市副市长,两年后又晋升为吉林市委常委,后兼任吉林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于国华。资料图
2009年5月,于国华被判无期。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于国华利用担任吉林省桦甸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吉林市副市长兼吉林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62万余元、港币34万元、美元25.5万元、欧元5.7万元,收受金条等物品价值人民币93.5万元,总计折合人民币745.2万元。案发后,查明于国华有折合人民币1075.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外,还于2001年起至案发非法持有枪支3支。
据媒体此前报道,吉林市委党校一位人士称,于国华案是当时吉林市建国以来最大的案子,也是涉案官员级别最高的案子。
资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 新华社 央视新闻 华夏时报等
延伸阅读
厅官自封“活佛”骗500多万建寺庙 退休5年后被群众举报落马
1月30日晚,云南省纪委监委推出电视专题片《信仰迷途——罗廷才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披露了罗廷才荒唐地贪腐细节:他利用职务影响,以建设家乡基础设施为由,向税务、财政、国企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申报扶贫助农专项资金共计566万余元,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在老家建盖寺庙并从事违法活动。
罗廷才(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官方简历显示,罗廷才现年66岁(1956年12月出生),云南马关人,中共党员,函授本科学历。
罗廷才早年在部队服役15年,“当过兵、打过仗、提了干、立过功”,退伍后于1991年12月进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纪检组纪检员、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等职。
2000年10月,他出任云南省纪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组长、审计厅党组成员;15年后调任云南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6年4月,罗廷才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次年1月退休。
经云南省纪委监委查明,2013年至2018年,罗廷才利用职务影响,以建设家乡基础设施为由,向税务、财政、国企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申报扶贫助农专项资金共计566万余元,违规在其家乡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古林箐乡瓢厂村建盖寺庙并从事违法活动。
在专题片中,罗廷才交代,“我干的这些坏事情,实际上都是在55岁以后。”
因为害怕退休后人走茶凉,罗廷才把精神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佛神”身上,逐渐萌发了要在家乡建塔修庙的想法。“想着死了之后灵魂要有一个摆放的地方。”他表示,“要为自己留下名声。”
专题片介绍,2012年底,罗廷才自称在瓢厂村民小组的房屋后面三次看到“佛光”出现,并拍摄了视频。他大肆向村民宣扬,把“佛光”等同于福气,鼓动村民支持建塔。据罗廷才交代,这实际上不过是光的折射。
罗廷才自称看到“佛光”(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2013年4月20日,在没有任何立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罗廷才私自指使村民挖山破土,举行建盖佛塔的奠基仪式,并将佛塔取名为“云海塔”,2015年底完工。
罗廷才指使建造“云海塔”(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后来,他又扩建了云海寺,摆放了十三尊佛像,2018年6月正式对社会开放。
其间,罗廷才多次给时任古林箐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的王某某、庄某某等人打招呼,要求把他协调到的资金全都用在云海寺建设工程上。
因无合法审批手续,马关县民宗部门多次要求关闭清理云海寺,但都遭到罗廷才的抵制。为避开马关县民宗局的监管,罗廷才深夜请来和尚,秘密举行“开光仪式”。
罗廷才扩建“云海寺”(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罗廷才深夜请和尚“开光”(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据新华社报道,罗廷才还自封“活佛”,并裹挟村民参加迷信活动。为了将云海寺合法化,他组织12名村民到昆明某著名寺院参加“三皈依”培训项目,并让该寺住持为每个村民办理了皈依证,他自己也办理了皈依证,取法号“本智”。
云海寺建成后,罗廷才还组织14户出资农户通过售卖香火、收取功德金等方式敛财,引发当地广大群众反对。2019年6月,马关县政府将云海寺关闭清理。
退休5年后,罗廷才被群众举报,于2022年2月被云南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罗廷才被开除党籍。
罗廷才面对镜头哭泣忏悔(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罗廷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彻底蜕变,理想信念完全丧失,沉湎封建迷信,滥用财政资金建设非法宗教场所,顶风组织迷信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原则缺失,插手、干预基层选举,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违规在集体土地上建盖房屋,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插手、干预财政资金分配;利用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超越职权,给公共财产造成巨额损失。
专题片披露,罗廷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造成国家财政公共资金597.66万元巨大损失,向他人索要人民币共计33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面对镜头,罗廷才忏悔,“我从1977年入党,到现在45年的党龄。老共产党员忘了初心、忘了根本,世界观改造的问题。(我)走上歧道,把两者混淆,总开关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