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河口区2022年第一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1〕14号)和《沙河口区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审核认定工作细则》(沙人才办发〔202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以下11名人员符合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4月26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于工作日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附:沙河口区2022年第一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公示名单
联系人:沙河口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李楠
联系电话:84600470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银都大厦420室
邮编:116021
沙河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