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39号)
2022年11月24日下午,我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系37号公告阳性感染者的同货车密切接触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继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尽快接种新冠疫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区,不在高速服务区逗留,属地村民不前往高速卡口核酸采样。省外来(返)浦人员务必提前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三天三检三不”(三不:不参加10人以上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疫情防控措施。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