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木
2023年2月2日,*ST凯乐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从中可以看到: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47元/股,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2月2日)低于1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交易类退市指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周五)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交所自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自上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请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提示各主体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 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ST凯乐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7月2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凯乐科技开展专网通信业务的情况(一)凯乐科技开展专网通信业务情况;(二)凯乐科技虚构专网通信业务的实施情况。二、凯乐科技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凯乐科技公告、情况说明、合同文件、账务资料、银行流水、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1.责令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弟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3.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陇凯、韩平、段和平、刘莲春、赵晓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4.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5.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朱后利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6.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马圣竣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7.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陈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