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来湖南疫情规定
更新时间:2022年7月6日
隔离规定:
1、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湘,并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或者发生疫情外溢的地区:经研判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风险区入(返)湘人员实行健康管理。
报备要求:入(返)湘人员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及单位进行报备,通过登陆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核酸检测要求: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和7天内有本地疫情的地区需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湘。外省入(返)湘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在入(返)湘后第一落点尽快开展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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