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零时起拱北口岸地下商场临时管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拱北口岸地下商场自11月2日零时起实行临时管控措施,暂定3天。
二、10月28日(含)以来曾到访拱北口岸地下商场的人员,从即日起请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三天三检”,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不适请及时就医。
扩展资料:
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