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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咨询:2019年购入河北廊坊广阳区一套房产,因资金问题无法使用公积金,现在国家鼓励公积金的使用,当时买房的时候资金不足没有使用,现在想申请走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但是回复是目前没有商业贷款改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而且现行实施的政策为几年前颁布的条例,为何不颁布最新的贷款政策呢?
廊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的要求。目前,全省已全面停止办理该项业务。该业务是否恢复办理需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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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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