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采样点:
注意事项
1.根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07号)要求,对来(返)宁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其他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和健康码。
2.除以上检测范围内人群外,请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参加社会面核酸检测。
3.核酸采样时,请扫描场所码,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和家庭住址,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