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金坛区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覆盖面,积极推动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的解决,让住房保障真正用于解决符合条件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一是动态更新,扩大覆盖。为认真做好金坛区住房保障工作,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近日,区住建局联合区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金坛区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的通知》,对住房保障收入线实行动态调整。低收入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定,中低收入按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确定。依据区统计局公布的金坛区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120元,金坛区2023年度低收入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调整为39072元,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调整为52096元,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优先解决“底线民生”。
二是常态受理,服务便民。自2022年起,金坛区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联网接入工作,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常州市“先行先试”率先在江苏省启动了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的本地化改造并上线使用。金坛区经过前期数据对接导入、与本地原住房保障系统兼容对接等前期工作,基本具备使用统一公租房系统的条件。今年按照常州试点“公租房一件事”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的申请审批流程和保障目标,切实解决群众申请的难题,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换位思考,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想工作、干事业,不断推出为民服务新措施。2023年金坛区住房保障采用常态化的受理审核方式,申请人可随时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或镇、街道逐级自行申报。此举不仅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业务流程,更缩短审核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租购并举,保障安居。金坛区住房保障坚持“多元化保障、多渠道供给”的住房制度,采用租购并举的保障模式,保障方式分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三种,保障家庭可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进行自主选择。每户申请家庭只能自行选择一种保障安置方式,一经初审公示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市场租金标准为8元/㎡·月,对城市低保、边困、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分别按8元/㎡·月、6.8元/㎡·月、5.6元/㎡·月给予补贴,超过保障面积部分按照本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市场租金标准收取。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市场租金标准为16元/㎡·月,对城市低保、边困、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分别按市场租金的100%、85%、70%、30%给予补贴,保障对象可自行到房地产租赁市场租住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面积标准最高为75㎡,所购房屋小于75㎡的,按实际面积补贴;对已按房改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扣除已享受面积进行计算;保障对象购买房屋的面积不得小于人均18㎡的保障标准,但不得购买高档小区,最大产权面积不得超过144㎡。
房管中心将切实履行好住房保障职能部门责任,深化服务,优化流程,更明确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全面、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住房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更好地惠及中低收入家庭,确保实现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使更多的家庭能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红利”。
(来源: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