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眼查App显示,上海民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民利投资公司诉称,被告潘某经理两次约原告公司的陈某,称被告公司投资项目回报率有30%以上,原告听信介绍两次汇至被告500万元。后原告向被告追讨投资款,被告未予返还。被告上阳投资公司辩称,原告转账的500万元实际系第三人通过原告账户向某资产管理计划追加的投资,该资产管理计划已清算,原告及第三人按照协议约定无权获得任何分配和投资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虽原告主张其投资的项目为TST项目并无充分证据予以支撑,但其所作支付款项用于投资可以确定,本案证据无法确定该款项具体用于的投资项目、投资方式、项目盈亏,原告主张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张被告返还该500万元,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500万元并支付利息。
被告上阳投资公司由林吉荣(张庭老公林瑞阳)担任董事,该公司投资了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TST关联公司)、上海达尔威实业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