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记分周期=【初次领证日期】+12个月
不按自然年算,也不按增驾的日期算。
比如你2018年12月18日领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到2019年12月18日,然后重新进入新一轮记分。
需要提示一点,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现已交纳的,记分予以消除,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我们再多说一下增驾实习期的问题:
初次领证的实习期从初次领证日期起算,增驾车型的实习期则从车管部门核发新证之日起算,都是之后的12个月,所以增驾的实习期和驾驶证记分周期可能会出现时间差,也就是您说的不一样。
上图中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D(小型汽车和三轮摩托车),初次领证日期为2007年6月13日,6年后也就是2013年6月换发的有效期10年的证,通过副页上的记录:增驾D,实习期至2014年10月14日,可以推断出三轮摩托车驾照发放日期为2013年10月14日。
最后再说增驾,在已经取得一个驾驶证的情况下增加另外一种准驾车型。
并不是增加了一本驾驶证。所以,C1D的驾照也还是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