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价格和之前一样一直没变。
1、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950元。
2、6-10座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1100元。
3、6座以下的企业非营业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000元。
4、6-10座的企业非营业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费用是1130元。
5、承载量<2t的营运货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850元。
6、2t≤承载量<5t的营运货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3070元。
7、5t≤承载量<10t的营运货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3450元。
车险费改过后,交强险改变的是浮动费率和交强险保额。
同时不同地方的浮动费率方案可能并不相同,大家可以先看看自己所在的地区究竟是执行哪一种方案:
1、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A;
2、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B;
3、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C;
4、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D;
5、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
上表中,方案A-D的最大优惠折扣进一步增长,其中方案A的地区增长幅度最大,达到了50%,方案E的地区比较惨,维持原样没有变化。
方案A: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省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50%;
方案B:陕西、云南、广西3省份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45%;
方案C: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省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40%;
方案D: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省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35%。
交强险保额变化: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不交交强险的后果
只要车主不开车上路,正常续保后是没有问题的。同时,交强险上年度没有缴纳,本年度是不用补交费用的。新车6年期间内2年一审,也就是24个月不缴纳交强险将不能进行年审。另外交强险过期了,车主又没有购买商业险,那么将面临巨额的赔偿费用,这笔费用全部由车主自身承担。
交强险过期了,晚些时日再续保也是可以的。只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缴纳,一样可以享受价格的优惠折扣。如果超出三个月,则不能享受优惠,或者办理的手续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