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提醒遭遇禁养关停的养殖场要注意四点问题

三农助农2022-03-14 22:17:09佚名

拆迁律师提醒遭遇禁养关停的养殖场要注意四点问题

由于禁养政策,2016年已有不少养殖场关门、整改或者迁移,2017年禁养还会潞傍,将会有更多的养殖场关门。为什么要划禁养区?禁养区划定有什么标准?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闻一下拆迁律师吴少博怎么说。

吴少博律师:严厉讲在八、九十年代各地发展养殖种植类行业比较多,因为养殖行业入门门槛低而且能够解决村民工作、收入来源的问题。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对环保的请求越来越严厉,各个地方都在划定相关的禁养范围,尤其是在一些水源保护地。从全国来看,在津京冀、珠三角、长三角等范围,还有江苏的芜湖,湖南的湘江等重点水源保护地,和名胜古迹保护区的范围内都划定了禁养范围,目的就是保护环境和保障居民的健康生产、生存。

遇到禁养和因为环境问题而关闭的养殖场、养殖小区,作为养殖场的经营者到底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国务院公开的规定看,2017年年底之前要关停、关闭、搬迁所有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有利的净化水质和大气环境,支持进行规模化改造和规模化建设。我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也是如此进行请求的,并且结合《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来讲,全国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关闭搬迁势在必行,是不可归避的问题。2013年国务院规定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当中所划定的范围主要是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名胜景色区、城镇居民区及文化教诲科研研究区禁止养殖行业的存在。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对于新建养殖场的选址要赠予严厉的审批,对前期未在禁养区范围之内的养殖场进行严厉监管,譬如缺失证照的要补办。一旦划到禁养区的范围内要停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停发相应的动植物养殖补助等资助资金。

这就是我在前边所讲到的全国形式,现在所采取的手段和方式都是合法的,但是到实践中就变成不合法方式,有许多养殖场直接被停水停电、强制拆除,或者直接强制把养殖的畜牧处理掉,这是一些不合法的行政强制行为,但在现实中是真切存在的。

按照国务院审批和各个地方所公开的畜牧养殖环境的落实主意中所言的内容,我以为在禁养维权的过程中要注意四点问题。

一、首先要考量是否纳入禁养范围。

禁养范围的断定普通情况下要考量当地的市、县、区域级人民政府是否有相应的行政命令、红头文件、抽象性的行政行为划定禁养区域,从“十二五”规划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请求各个地方制定自己所辖区域内的禁养范围,譬如江苏所制定的是水源保护地均匀一公里半径范围内不能存在养殖场,湖南长沙公开的距离是五百米范围内不能存在养殖场。各个地方划定的范围是不一样的,但是主要都是划在水源保护地、景色名胜区等地,这都是禁养的主要范围。这个规划的实施主意作为地方人民政府都要公开制定实施的。首先要核定区县人民政府有没有制定规划,要是制定了,养殖场是否划定在禁养范围内,要是养殖场不符合环境的请求,但要断定是否在对水源保护产生影响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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