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补11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三农助农2022-03-14 22:20:29未知

关于递补11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央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主意》(农经发〔2010〕11号)规定,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举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2016年,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梅展了第七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在有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基础上,经能手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和媒体公示,决心递补北京大伟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1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对于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供赠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希翼这次递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类辞、保障产品供应,从供赠侧更好地满意消费者需求,带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尽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维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踊跃参加农业产业精准扶贫,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引入“互联网+”等新理念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拓展农业产业链条,从各环节挖掘新的增值空间,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固树立“搀扶农业产业化就是搀扶农业、搀扶龙头企业就是搀扶农民”的观念,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对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从投资、财政、出口、信贷、税收、上市等方面推动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能力。(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附件: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共111家)

  农 业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10月14日

本文标签: 农业  产业化  国家  重点  龙头企业  养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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