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越来越器重,各地猪场拆迁也进行的如火如荼,但同时各种野蛮拆迁、“一刀切”拆迁的新闻也屡见报端,不仅赠养猪人的生存带来灭顶之灾,也赠政府的公正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其实,针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2013年11月11日,对于养殖饲养企业来说,就是李克强总理在同一天亲自签署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其影响之深远,其声音之洪亮,都值得我们在两年后进行详细地归顾。
这个文件到底重要在何处?本文以一个从业者的角度,抛砖引玉,对业内中人有所启示。
为什么要从很高的高度上来器重
要归答好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归顾一下现行的相关文件还有哪些?
首先是由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由国家环保总局尽职解释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2月28日发布,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56-2001》;再次是在前一文件中引用的另一国标,即《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最后是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
以上述为代表的4个文件,产生的背景是在工业化规模养殖风生水起之前,所以,要是不能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行业的发展难免陷入一个以环境牺牲换取产业升级的怪圈。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李克强总理亲自签署的,也足以证明政府对于畜牧业的的关注。
《新条例》在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足见新一届领导班子在这个领域做足了工作,而且弥补了此前若干文件的含糊地带。在过去的一年中,感觉到许多业内同志还没有及时地领略到这个文件的份量。所以笔者建议大家,一定要对《新条例》有高度的关注和学习,因为这个文件从农业的可持续性原则出发,对行业的未来进行了操作性很强的规范性调度。要是不能及时地吃透它,我们的工作就约摸无法踏上国家大政方针的节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