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监测全国平均猪粮比价进入“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区间”后,宁夏发改委2月11日公布消息称,截至1月27日,全区猪粮比价为4.96:1,进入“过度下跌一级预警区间”。宁夏发改委表示,将启动猪肉临时储备收储,提议养殖场(户)科学安排生产经营决策,将生猪产能保持在合理水平。
去年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旨在通过构建分工明确、协调统一、灵活高效、运作规范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合理平滑“猪周期”波动,有效调控市场异样影响,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五部门强化了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测预警指标,重点跟踪分析猪粮比价、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其中,猪粮比价选择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统计的每周生猪出场价格与全国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的比值,根据近年生产成本数据测算,对应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7∶1。
根据监测指标,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三级预警;当猪粮比价连续3周处于5∶1至6∶1,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5%,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在5%至10%时,公布二级预警;当猪粮比价低于5∶1,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10%,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超过10%时,公布一级预警。同时,对于过度上涨情况也设立了预警分级。在国家层面监检测猪粮比价的同时,地方也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其他监测预警指标,并参照国家层面做法划设预警区间。
根据不同预警情况,国家和地方层面将分别及时启动储备投放和临时储备收储等响应措施。国家层面,过度下跌三级预警公布时暂不启动临时储备收储;二级预警公布时视情启动;一级预警公布时,启动临时储备收储。地方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条件参照国家层面做法实行。据业内人士介绍,收储的启动层级采取全国和分区两级启动,一方面是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分区防控机制划定的区域设置,区域内任一省份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时,其他省份应同步启动收储。必要时,中央可督促有关地方启动收储;另一方面是国家层面公布过度下跌一级预警时,中央和地方全面启动收储。至于收储规模,中央临时储备规模由有关部门会商确定;启动临时储备收储的省份,则按照有效“托市”的目标确定本地省级和各城市收储规模,必要时进一步增加。
此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1月24日至28日当周,全国平均猪粮比价为5.57∶1,连续三周处于5:1至6:1之间,进入《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设定的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启动猪肉储备收储工作,并指导地方按规定开展收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