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州开发区及时出台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场整治全面推进长效管理 机制建设的通知》文件,悉数奉告执行有关作业。依照禁限养区的划定和“五水共治”的力度加大,经悉数摸排自查,开发区范围内将保存15家养猪场,且悉数集 中在杨家埠大街,存栏量合计5055头。
近来,开发区社发局及杨家埠大街农服基地招集所有限养区内保存的养殖场户悉数奉告养殖场户是畜禽污染防治职责主 体,依据“谁污染,谁管理”的准则请求自动执行治污办法,催促养殖业主自查治污设备设备是不是健全、运转是不是有用,消除全部也许存在的漏排等污染隐患。大街 办事处则与所有养殖场户签订职责书,清晰“联村联场”职责,催促其完结管理提高,在所有养殖场场外明显位置建立公示牌,将养殖业主信息及其污染防治职责、 监督职责人、揭露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承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