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0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于3月15日实施,也就意味着可以开始申报了,那么,2022年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要求是怎样的?
一、2022年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要求是怎样的?
申报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必须是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满一年或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满两年、专业从事农业生产三年以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规模适度
1.经营规模与当地资源条件、农业行业特征、经营能力等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适度规模经营标准;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家庭成员参与农场生产经营不少于2人,长期雇工一般不超过10人;
3.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原则上在5年以上(因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情况除外)或已连续流转3年以上,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按要求备案。
(二)生产集约
1.有与经营规模相配套的生产设施、设施用地,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备;
2.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C级及以上),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数字技术等,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全省平均水平。
(三)管理科学
1.农场主熟练掌握所从事农业产业较先进的生产管理技能,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合法且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经营管理科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实行财务核算管理,建有稳定的农产品销售网络,产销渠道通畅。家庭农场标识标牌规范醒目。农场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
(四)绿色低碳
1.注重农产品绿色安全,纳入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推广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生产初级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可追溯且近2年未出现农产品检测不合格或重大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2.配合开展“肥药两制”工作,实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落实化肥农药禁用限用相关管控措施;
3.农业资源利用率较高,农业废弃物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污染物排放等达到环保要求,粮食类家庭农场秸秆综合利用率100%。
(五)服务带动
1.合作意识较强,与不同市场主体加强合作联合,实现信息、技术、资源共享,利益连接较为紧密;
2.服务意识较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服务链接带动小农户20户以上;
3.品牌意识较高,推进农业品牌的塑造和使用,拥有自主品牌或合作品牌、授权使用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等。
二、2022年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一)农场主身份证明、学历或技术技能证明;
(二)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
(三)土地流转合同和清册,或林权证、养殖水域等权属材料;
(四)生产设施用房或附属设施用房或其他服务生产经营用房证明材料(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文件);
(五)上年度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
(六)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七)农场参与或直接进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绿色食品认定、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商标注册、品牌等证明材料;
(八)服务链接带动小农户名单;
(九)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请书(包括基本情况、创建条件、经营成效等);
(十)其他所需材料。
以上就是有关于2022年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要求的全部介绍了,除此之外,今年浙江省将继续加大对家庭农场支持力度。